前言:境外投资备案的相关要求
金砖*****会晤机制的建立,为金砖国家之间的合作与发展提供了政治指引和强大动力。多年来,金砖国家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共同发声,积极推进全球经济治理改革进程,大大提升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近年来,金砖国家机制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持续提升。五国坚持公平正义,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就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发出金砖声音,不仅有力提升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话语权,也成为推动南南合作的重要平台。金砖国家合作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认可,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世界银行、国际国币基金组织等多边机制中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
“金砖五国”境外投资——境外投资备案的相关要求——金九国际
1.企业须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参股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企业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
(2)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
如若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5.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蕞好高于5%,越高越好。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蕞好低于70%,越低越好。